曹曉靜律師北京電視臺《律師幫幫忙》——父女之間的房產爭議
作者:IN律師團隊 來源:原創 時間:2020-01-15
在我們的生活中,借名買房發生的原因、形式可以說多種多樣,隨著限購政策的施行,借名買房事件頻發,相關的糾紛也頻頻出現。所謂借名買房,并不難理解,就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,并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,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,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。當購房者選擇借名買房時,就需要考慮到自己要承擔的風險。
尋求律師幫助的王先生,工作多年獲得單位分配的福利房,本是好意讓女兒出資購買,卻糊涂簽署兩份協議。如今房子一直被女兒占有,父女反目,甚至斷絕關系,住在危房中的王先生該如何要回自己的房子?北京電視臺科教頻道《律師幫幫忙》節目,曹曉靜律師為王先生支招。
案例回顧
2011年,王先生所在的工廠福利分房。有40年工齡的他,只需花費20多萬元就可以購買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??紤]到自己年紀大了,王先生決定讓子女出資購買。
讓女兒或兒子出資購房的前提是,這套房屋王先生可以一直居住,直到自己去世后房子才能歸子女擁有。讓王先生沒料到的是,女兒出資購買房屋后,一切都發生了變化。
原本屬于自己的房子,卻被女兒要求搬離,不允許王先生繼續居住。王先生曾先后簽署過兩份協議,第一份協議,是王先生的兒子放棄購買房屋的權利;第二份協議則約定房屋歸女兒所有,并要求王先生配合過戶。對此,王先生表示,當初簽訂協議的時候,因為前妻重病,自己每天都要去醫院照顧,沒有仔細查看協議上的條款,便直接簽署了自己的名字,沒成想,女兒就此成了房子的產權人,稱王先生沒權利在房子內居住。
被女兒趕出家門的時候,王先生很是狼狽,加上前妻重病在床,對王先生的打擊著實不小。如今,王先生患病的前妻已經去世,自己和后老伴只能住在老家的土坯危房中,一遇到刮風下雨天,就擔驚受怕。女兒更是與他斷絕了來往,不再露面。
八年間,房子始終處于出租狀態。但是,租戶是誰?租金多少?王先生都不清楚?;叵胝麄€事件,王先生倍感心寒,原本分配給自己的房子還能要得回來嗎?女兒當年20余萬元的實際出資,又該如何界定?這些問題,是否會對王先生收回房屋造成阻礙呢?
律師支招
在聽完王先生的陳述后,曹曉靜律師認為,王先生的案件屬于借名買房引發的家庭糾紛。
曹曉靜律師認為,王先生與女兒所簽訂的這份協議,主體是王先生的兒子和女兒,而王先生作為證明人在這兩份協議上簽的字。首先,王先生的女兒和兒子沒有權利作為協議主體處分這套房產,另外,這套房產是在王先生與前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夠買的,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必須有王先生及老伴的共同簽字才可以對房產作出處理。同時,由于該房屋屬于特殊的福利房性質,只有特定資格人群才有資格購買, 所以即便是王先生與老伴都在協議上作為協議主體簽字,本協議也因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,視為無效協議。
曹曉靜律師認為,在認定協議無效后,王先生可以憑借手中的認購協議直接回去居住,如果是遇到阻礙,可以直接報警,如果再有障礙,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,要求騰房。但多年來,房屋一直處于租賃狀態,考慮到租賃合同有相對性,需要保護承租人的利益,所以王先生要等租賃合同履行完之后,才能夠把房子收回來用于自己居住。
王先生女兒借名買房的關系沒有發生法律效力,不管是從形式要件上的瑕疵,還是從違反政策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來看,協議均視為無效,那么在購買房產的時候,用了王先生的工齡,這本就是一種福利,目前來看,只有王先生本人符合條件可以享受福利,所以即便是房子的價值已經翻了幾倍,這些增值利益均與子女沒有關系。至于王先生多年在外居住的損失,可以要求女兒進行補償,但是,王先生先要將女兒支付的20多萬的房款還給女兒。
曹曉靜律師 有溫度的婚姻家庭律師,最貼心的法律服務專家
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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